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吴金林:
本院受理原告柯淑文诉被告吴金林离婚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已于2019年6月27日通过报纸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依法送达。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储亚君担任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张福明、符金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定于2019年9月30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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