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of your image
开庭公告更多>>

裁判文书
司法网拍
法律法规
法在身边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院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原告张苹诉被告冉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19/8/5 15:00:53 浏览次数:2488

         

    

(2019)苏0413民初1959号

冉浩:

本院受理原告张苹诉被告冉浩(居民身份证号码51120219800808135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0413民初19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的内容:本案按原告张苹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O一九年八月二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