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少年庭受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林某17岁,系河南周口人,文化水平较低。林某父亲42岁,曾因犯诈骗罪,于201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今年2月份刚刚释放。林某母亲41岁,在一家工厂打工。林某一家共同居住在周口市。2015年4月间,林某父亲同村的一个“好友”谢某来到家中,和林某父亲商议通过打电话如何骗钱,商议好之后,发现还少一个到银行取钱的人,谢某便提出让林某去取钱,事成之后给其百分之十五的提成,林某一听有钱可赚,便愉快的答应了。
2015年4月16日至17日间,林某父亲伙同谢某,在林某的家中,分别使用在淘宝上购买的电话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虚构工程业务的事实,以工程需要预购军用帐篷为由,骗取被害单位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28.8万元。同时,林某先后用谢某交给他的三张银行卡在郑州、许昌、开封、安徽界首取支取了相应款项,还购买了黄金项链等,林某母亲也参与其中。天网恢恢,2015年5月19日晚,公安侦查人员在周口将林某一家三口抓获。经审理,林某父亲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目前,林某的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