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常州兆达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浙江中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兆达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35496849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1月11日9时5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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