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不离了,把调解书还给您!”年近五十的王某一边将调解书递给承办法官,一边拉住妻子的手,“都是我们一时冲动……”。
王某夫妇十几年前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还育有一女。婚后头几年夫妻俩甚是恩爱,然而,最近几年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才逐渐不和睦。今年12月份,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了案件情况,认为双方之间的问题没有到严重到需要离婚的程度,遂对双方进行入情入理的分析,夫妻间经常你争我斗会给彼此带来伤害,给孩子心理蒙上阴影,只有加强沟通,和睦相处才会赢得幸福。但是,原被告双方性格都极其要强,在法院调解室里仍然激烈争吵,互不相让,并一致要求离婚。最终,在承办法官告知签字的后果并征询双方最后意见后,原被告双方毫不犹豫地在离婚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原以为案件就此了结了,谁知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还不到一星期,王某携妻子又找到承办法官。然而,与之前不一样,他们这次是来要求撤销调解书并请求再次复婚的,于是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面对他们对婚姻的儿戏态度,承办法官哭笑不得,只能告诉他们复婚需要前往民政部门办理。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价值取也趋于多元化,离婚不再像从前那样招致较低的社会评价,不再被人另眼相待,离婚后又再复婚的夫妻也越来越多。但是,生活是现实琐碎的,婚姻是严肃认真的,夫妻双方应当彼此尊重婚姻的价值意义,互相尊重、相亲相爱,特别是复婚后的夫妻更应懂得失而复得的不易,学会彼此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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