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金坛某小区的杨某几年来深受浴室窗外的一架楼梯困扰。几年前,杨某因结婚需要购买了商品住宅一套,精心布置后,小两口住进了新房。可谁知蜜月旅行回来后,卫生间窗外通风巷里的一架悬空楼梯,给他们完美的新生活划了一道阴影。
杨某几经打听才知,原来那架楼梯是隔壁邻居为了到天台上晾晒衣服而私自架设的。杨某向邻居主张拆除未果,遂找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称也曾多次劝阻,但苦于没有执法权而无能为力,建议其向城管部门举报。后来杨某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也未得到解决。生性老实的杨某只能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
今年11月,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了法庭,杨某到庭以后,尽诉这几年的憋屈经历。主审法官在仔细聆听了杨某的陈述后,就相关法律知识向其释明,告之其可以通过多种正当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将会协助杨某尽快处理此事。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杨某当庭交付了两年的物业费,并在承办法官的协助下,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
今年以来,物业费纠纷案件急剧增长,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也千奇百怪。物业费是公共设施维护保养、小区正常秩序维持所必须的费用,个别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行为不仅不利于小区整体管理,最终也会损害自己的利益。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完善相关服务工作。双方应真诚善意、相互尊重,就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交流,共同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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