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苏0482执1234号
申请执行人夏月平申请执行王国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1340000元(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因被执行人王国庆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申请执行人夏月平的申请,本院现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王国庆下落(王国庆,男,1964年1月26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6401265838,汉族,住常州市金坛区景潭花园1区4幢204室)。
凡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王国庆下落,并由我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王国庆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付悬赏金人民币10000元。该悬赏公告有效期为一年(具体时间以保单为准),若在公告期限内提供被执行人王国庆下落线索的,则悬赏公告提前到期。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董金明、徐蔚丹
电话:0519-82399706、18118352628、1811835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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