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许,金坛法院执行干警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的指令协助徐州市新沂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顺利传唤被执行人于某。
2017年8月,徐州市新沂市人民法院判令庄某、于某向马某偿还借款人民币12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马某迟迟未收到还款,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19日下午16时,徐州新沂市法院执行局干警赶到金坛法院执行局,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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