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施行。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于10月22日即在诉讼服务中心和非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项警示展板,在诉讼服务中心外的滚动大屏幕以及诉讼服务中心内的电脑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意见》内容,受到众多市民高度关注。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视和推进一以贯之。《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和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量刑及相关标准。
金坛法院将按照《意见》精神,依法严惩非法放贷犯罪活动,积极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的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金坛法院立案庭陈燕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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