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苏0413执2093号
本院在执行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岚、冯国军、冯洛、彭明、黄彩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未履行部分为人民币175668(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申请执行人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本院现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冯洛(女,1988年9月10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2198809107302,住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北环西路134-4-502室)、黄彩平(女,1970年9月11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723197009110089,住常州市金坛区五星家园22幢907室)下落。
凡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冯洛、黄彩平下落,并由我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冯洛、黄彩平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诺各给付悬赏金人民币10000元。该悬赏公告有效期为一年。(悬赏公告有效期以保单时间为准)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