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of your image
开庭公告更多>>

裁判文书
司法网拍
法律法规
法在身边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院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原告高善山诉被告朱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4 13:59:19 浏览次数:2141

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苏0413民初6347号

朱萍:

本院受理原告高善山诉被告朱萍(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219790810650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高善山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1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8月2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4%计算);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20年2月10日15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