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苏 0413 执异 86 号
常州本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常州市阿特拉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常州本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P5XQG5L)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华星电力(常州)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0413执异86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主文载明:驳回异议人华星电力(常州)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 O 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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