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413民初6206号
孟长大: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智文化新岩棉有限公司与被告孟长大(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231943****7510)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0413民初62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准予原告江苏智文华新岩棉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27元(已减半),由原告江苏智文华新岩棉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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