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苏0413执4029号
申请执行人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倪雪平、张红、邓俊、王明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2534560元(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因被执行人倪雪平、张红、邓俊、王明亮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申请执行人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本院现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王明亮下落(王明亮,男,身份证号320422197611044616,汉族,住常州市金坛区圣东福地15幢乙单元201室。)。
凡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王明亮下落,并由我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王明亮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诺给付悬赏金人民币10000元。该悬赏公告有效期为一年。(具体时间以保单为准)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王希禹
电话:0519-82399716、1811835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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