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下午,农历腊月22日,中缅边境小城云南省瑞丽市的一家木业制造厂内,刘某某看着从警车上走下的来自老家江苏金坛的法院执行干警,惊讶地一句话都讲不出来。
刘某某,因债务较多,于2016年开始“跑路”,玩起了“人间蒸发”。而刘某某作为被执行人在金坛法院有16起未结执行案件,涉案标的达2000余万元,于2016年5月25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1月14日上午9时,金坛法院执行局接到举报:长期下落不明的刘某某现在在云南省瑞丽市经营着一家木业制造厂。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向分管副院长胡哲进行了汇报。
在综合考虑已临近春节,刘某某随时可能离开,时间紧迫;刘某某已被限制高消费,即使找到人也只能坐汽车或普通列车回金坛;金坛法院目前办案任务繁重,人力、物力比较紧张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后,金坛法院及时向常州中院汇报了该情况。
上午11时,在市中院的指导下,金坛法院制定了执行预案:由胡哲副院长率领3名法警,市中院调派两辆警车和两名驾驶员共计6人于当日下午1时从金坛出发,驱车前往瑞丽,对刘某某实施司法拘留。
16日下午3时,经过2800多公里的奔袭,金坛法院干警来到了云南省瑞丽市,在当地法院干警的配合下对刘某某实施了司法拘留,并立即驱车将长年在外的“老赖”刘某某带回了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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