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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吴柏泉诉被告赵留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0/3/9 16:40:41 浏览次数:5154

  

(2019)苏0413民初7283号

赵留生:

本院受理的(2019)苏0413民初7283号原告吴柏泉诉被告赵留生(男,1961年7月29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610729081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证据、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万元,并承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2.要求被告偿还借款3万元,并承担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3.要求被告偿还借款6000元,并承担自2017年3月14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4.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万元,并承担自2017年4月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5.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逾期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6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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