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of your image
开庭公告更多>>

裁判文书
司法网拍
法律法规
法在身边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院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蒋凤娇、邵君、冯成追偿权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2)
发布时间:2020/3/10 16:07:46 浏览次数:2863

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冯成: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蒋凤娇、邵君、冯成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0413民初65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驳回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三月十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