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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常州市武进动物药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吴爱民、魏国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0/3/13 19:05:44 浏览次数:2647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413民初6247号之一

魏国俊: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武进动物药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吴爱民、魏国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疫情影响,原定开庭时间需要延期。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5月18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联系电话:82399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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