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413民初6382号之一
江西锐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创元光伏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锐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疫情影响,原定开庭时间需要延期。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5月20日16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联系电话:82399746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