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of your image
开庭公告更多>>

裁判文书
司法网拍
法律法规
法在身边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院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原告常州市金坛东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诉被告刘云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0/3/13 19:17:19 浏览次数:2771

 

  

 

(2019)苏0413民初6388号之一

刘云峰:

本院受理的原告常州市金坛东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诉被告刘云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疫情影响,需延期开庭。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联系人:金坛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王建军

联系电话:82399748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