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能否听到我的声音?请前往信号较好的地方,我们即刻开庭!”2020年2月19日,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金坛法院首次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实现网上开庭审理案件。
案件情况
此次审理的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2019年2月12日,当事人杨某驾驶登记为沈某所有车辆与步行的张某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受伤。
事故鉴定为杨某承担全部责任,经伤情鉴定张某右膝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营养期均为60日。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应有的赔偿,张某选择了起诉杨某、沈某、某保险公司。
开庭审理
交通事故发生已有一年时间,疫情当前,为了加快案件审理,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避免现场开庭交叉感染,本案承办法官郭影与当事人多次沟通,经原被告双方同意后,确定了网上开庭的时间,并提前电话告知当事人网络庭审注意事项、证据资料准备等细节方面事项。
为确保庭审正常开展,金坛法院成立了网上开庭应急保障小组,加强对法官的技术指导,提前调试庭审设备,解决庭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庭审历时1个多小时,庭审过程中,法庭纪律宣读、当事人身份确认、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全程网上进行,井然有序,当事人对金坛法院实行网上开庭审理案件的形式表示认可,当事人、法官、书记员的开庭笔录将在疫情结束后现场进行确认签字。
疫情防控期间,金坛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采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网上开庭模式进行调解和诉讼。
下一步,金坛法院将坚持推行网上服务,畅通网上立案渠道,积极运用互联网实现案件在线审理,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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