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郑国芳: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国芳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20年6月17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 三 月 十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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