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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花丽诉被告马慧智、冉浩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0/3/20 8:53:12 浏览次数:2696

常 州 市 金 坛 区

  

 

(2019)苏0413民初6980号

 

马慧智、冉浩:

本院受理原告花丽诉被告马慧智(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8807303629)、冉浩(居民身份证号码511202198009091353)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5月21日10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三月十七日

 

联系电话:0519-82399658(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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