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of your image
开庭公告更多>>

裁判文书
司法网拍
法律法规
法在身边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院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原告钱冬青诉被告吴红梅离婚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0/3/23 13:58:08 浏览次数:3868

  

 

(2019)苏0413民初7060号

 

吴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钱冬青诉被告吴红梅(女,1966年10月18日生)离婚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已于2019年11月9日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给予了举证和答辩期限,原定开庭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本案延期至2020年4月23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