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宋荣华:
本院受理原告潘冬冬诉被告宋荣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已于2019年11月18日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给予了举证和答辩期限,原定开庭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上午9时00分,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本案延期至2020年5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三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黄贤,联系电话:82399661、8239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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