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413民撤4号
宋美中、宋雷、邹素娣:
本院受理的(2019)苏0413民撤4号原告罗火军、吴亚萍诉被告王国平、李亚琴、宋美中、宋雷、邹素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本院已于2019年11月13日向你公告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给予了举证和答辩期限,原定开庭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因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原定庭审取消,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蕊、人民陪审员岳锡林、石瑛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