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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发出通知要求学习宣传陈海发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6/3/30 14:06:17 浏览次数:8065

中央政法委发出通知

要求学习宣传陈海发同志先进事迹

  近日,中央政法委发出《关于学习宣传陈海发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号召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向陈海发同志学习。 

  陈海发,男,中共党员,1956年6月出生,1986年8月转业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生前系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人民法院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2015年12月21日,陈海发同志因病逝世,享年59岁。 

  《通知》指出,陈海发同志长期从事新闻宣传和网络宣传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敬业、作风扎实、任劳任怨、鞠躬尽瘁,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为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事业特别是新媒体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的先进事迹见诸媒体后,得到广大政法干警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高度评价,最高人民法院为他追记个人一等功。陈海发同志是新时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要求的优秀代表,其先进事迹真实感人、可敬可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示范意义。 

  《通知》要求,要学习陈海发同志信念坚定、无私奉献的政治品格。陈海发同志胸怀伟大理想,立足本职岗位,以实际行动表现出了一名政法新闻工作者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优秀品质。他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重大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正确方向。全体政法干警要以陈海发同志为榜样,坚守政治信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履职、勤勉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把个人的价值追求同党和人民的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用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实现最大的人生价值。 

  《通知》要求,要学习陈海发同志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职业追求。陈海发同志勤于钻研、善于思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着力开拓人民法院新媒体工作的新局面。全体政法干警要以陈海发同志为榜样,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央重要决策部署谋划和开展工作,面对各种困难和考验自觉做到敢于担当、挺身而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自觉做到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努力开创政法工作的新局面。 

  《通知》要求,要学习陈海发同志严谨负责、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陈海发同志对待工作严谨细致,追求完美。“最高人民法院新媒体代表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形象,在信息发布上必须准确权威。”他这样要求同事,也这样要求自己。全体政法干警要以陈海发同志为榜样,本着对党的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以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工作作风,坚持精益求精,坚持最高标准,追求优质,追求卓越,于细微之处见精神,在细节之间显水平,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通知》要求,要学习陈海发同志不怕困难、拼搏进取的坚强意志。由于长期忘我工作,身体严重透支,陈海发同志积劳成疾,但他始终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始终感念组织的信任、培养和支持,对事业和生活充满坚定信心和无限热爱。生病以后,他顽强与病痛抗争,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在病床上还不忘工作。病情稍有稳定时,他就立刻回到工作岗位上,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全体政法干警要以陈海发同志为榜样,大力发扬共产党员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始终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为政法事业勤勉工作、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人生篇章。 

  《通知》强调,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将学习宣传陈海发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担当精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将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积极投身本职工作的生动实践,在推进“四个全面”的征程中,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无私奉献,为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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