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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常州市金坛区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冯金生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6 9:46:14 浏览次数:2242

 

  

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金坛区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冯金生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19)苏0413民初3667号民事判决书己向你公告送达。现被告冯金生提起了上诉。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及上诉须知等材料。被告冯金生请求:一、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常州市金坛区法院(2019)苏0413民初3667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二、依法判决上诉人部承担本案一审诉讼  费,二审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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