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强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协会与银行之间的协作配合,强化对破产资金监管,促进我院破产审判工作,营造法治营商环境,金坛法院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破产资金监管银行遴选的公告》。5月28日,我院召开破产资金监管银行遴选会议。
遴选会评委
金坛区人大代表、金坛区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郑美华
金坛区司法局公证处主任
纪冬梅
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主任
匡鹤
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王保民
金坛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陈志强
金坛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祁冻一
金坛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肖志强
金坛法院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破产资金开户银行,有效规范破产管理人的银行开户行为。通过与中选银行的合作,充分发挥银行的金融服务优势,有利于破产资金的安全监管、资金的保值增值和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及时获得的贷款支持,从而促进破产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总监标人、区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孙国强的监督下,抽签决定竞标陈述顺序。
竞标银行进行现场陈述演示
本次遴选会全程录音录像,采用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核分。最终,庄严副院长宣布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以全场最高分竞得头筹,成为金坛法院破产资金监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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