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413民监7号
杨荣刚、韩卫平、程卫珍、常州韩益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杨荣刚与原审被告韩卫平、程卫珍、常州韩益服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413民监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的内容: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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