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of your image
开庭公告更多>>

裁判文书
司法网拍
法律法规
法在身边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院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原告曹敖庚与被告王医亚、陆彬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撤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0/7/15 14:55:56 浏览次数:2655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413民初719号

王医亚、陆彬彬:

    本院受理原告曹敖庚与被告王医亚、陆彬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413民初7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2元,由原告曹敖庚负担。

 

 

 

 

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