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2015年5月28日晚,被告人陈某驾车来到金坛某镇街上和朋友们吃饭,有了老朋友,结实新朋友,酒意更胜,陈某豪饮6两多52度的牛栏山二锅头。21时30分左右散席后便准备开车回家,车子刚启动却发现车后站着一人挡住了他的去路,叫那人让让路,那人也不肯,醉意上来也没了耐心,来来回回便起了争执,于是陈某就报警称镇老菜场这里有纠纷,迷离间也说不清楚事发地点,接警后民警赶到该镇老菜场附近并没发现情况,于是便驾驶警车在周边寻找。陈某看到警车沿着大街往西开走了,情急之下就驾车去追赶警车,想告诉他们报案的地点。民警驾驶警车由大街驶入中心花园西侧的水泥路时,发现一辆轿车尾随警车驶入该路,便下车查看情况,这时陈某也立即下车告诉民警称是自己报的警,民警在询问情况的过程中发现陈某语无伦次,摇摇晃晃,身上有酒味,疑似酒后驾车,于是便通知交警中队民警到现场,并将陈某移交交警中队处理,中队民警遂将其带至中队并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265毫克/100毫升,后被带至金坛中医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陈某血样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244.7毫克/100毫升。被告人陈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之中。
鼠追猫的结局昭然若揭,难逃被捕的下场,本案中陈某的行为可恨又可笑,其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已高达危险驾驶构罪标准80毫克/100毫升的三倍,但值得庆幸的是他在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之前就“主动”投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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