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是毒品的原植物,花虽艳丽迷人,但也被称作“恶之花”, 其嫩果中流出的乳白色汁液 是制造鸦片、吗啡、海洛因等毒品的基本原料,现已被我国法律严禁种植。
2020年5月11日 建昌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直溪镇迪庄村一鱼塘边有人偷偷种植罂粟。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前往现场,经巡查发现该鱼塘边共有1750株罂粟原植物,是该村村民郭某种植的。 据郭某交代,在鱼塘边种植罂粟没有其它目的,仅仅是用来喂养鱼虾,给它们治病,确保来年能有个好收成,万万没想到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2020年7月7日,金坛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郭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