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马杰:
本院受理原告吴青海诉被告马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第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413民初79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承办人:王囡囡
联系电话:0519-8019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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