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0)苏0413民初682号民事裁定。因被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副本,被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诉要求:1、请求撤销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2020)苏0413民初682号民事裁定书;2、请求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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