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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木林与被告丁立孝、许建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9/16 17:52:17 浏览次数:2657

 

 

(2019)苏0413民初8323号

孙云(320482198706263812):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木林与被告丁立孝、许建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张木林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赔偿交通事故损失92627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定于2020年12月8日9时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磊,审判员

联系电话:18118359080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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