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413民初1799号
刘木春:
本院受理原告谭文龙与被告刘木春、贺腊琴、刘城、周英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413民初1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内来本院209室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注:承办杨法官 电话82399645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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