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腾守贵:
本院受理原告徐玉秀诉被告腾守贵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413民初4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承办人:王囡囡
联系电话:0519-80191148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