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的调解形式,也是我国一项具有特色的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如何让人民调解更好服务人民?让我们一起认识一下金坛法院“老葛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葛荣忠。
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胸前别着党徽,在无数个这样的清晨,人民调解员葛荣忠都准时到岗。入座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提笔写下今天的工作日志,“今天8:30到班,打扫卫生,学习调解中心有关规定,下午学习《物权法》。”、“调解要从思想认识上改变,要将‘听我的’改为‘听你的’……”墨痕无言,转眼间便勾勒出他在法院38年岁月的生命底色。
1982年,葛荣忠以军队干部转业进入金坛法院工作,2007年退休后经区司法局聘请成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在岗位上继续发挥余热13年。这些年里,在“老葛人民调解工作室”外那道窄窄的走廊上,同事们总会看见他忙碌的身影。
葛荣忠今年75岁,虽年逾古稀,但平易近人,脸上总带着笑,大家私下里便称他为“老葛”,连刚来法院工作不久的徐超很快也叫顺了口。徐超:“我记得有一次当事人特地从乡下上来,就为了给老葛送一面锦旗,当面感谢老葛师傅的调解。这件事可以看出老葛师傅对待群众、对待工作都是尽心尽力的。”对待工作尽心尽力,这句话做起来远比听上去要厚重。
调解不是将是非对错一刀切的过程,而是要在分清是非对错的基础上,向当事人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以此提高当事人的法制意识和思想觉悟,促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把钱能够要回来,但是要符合事实,也要符合法律。”午休时间,葛荣忠正在处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经过详细问询,该案件正式进入调解程序。从下午一点到三点整,调解室里,葛荣忠的声音虽然沙哑了些,但仍掷地有声。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愁容而来,笑脸而去。双方当事人出了调解室,都朝对方点了点头。
老骥伏枥,当志行千里而不辍。13年里,葛荣忠参与调解案件4000余件,出具法律文书3000余份,接待人次超万人,无一申诉、无一信访,实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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