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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网购遭遇职业打假
发布时间:2016/6/23 10:02:31 浏览次数:8246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网上购物如今已成为一种新时尚,但网上的商品鱼龙混杂,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买到假货。然而这些在一般人避之不及的事情,却有人从中发现了商机。

  家住金坛的小冯是一个八零后的小伙,今年以来其先后在天猫商城、苏宁易购等网络购物平台上购买了蚕丝面膜、螃蟹、香榧、枕头等商品,之后以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质量瑕疵为由向法院起诉。在近三个月的时间内,水北法庭共受理了以其为原告的网络购物合同案件十起。在这些案件中原告购买相当数量的同一款商品,并将所购买的商品委托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验,或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以此作为向法院起诉的证据,其流程与“职业打假人”惯用的手法相一致。

  职业打假初衷是为了牟利,而客观上却又有着净化市场环境的作用。对于职业打假是否应予支持曾在我国法律界引起巨大争论,而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该争论才最终尘埃落定。如今网络职业打假人的“骤然兴起”,除了传统实体法上对于惩罚性赔偿的支持,另一个原因还在于新出台的民诉法解释中明确了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该规定极大的方便了职业打假人就近诉讼,减少了打假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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